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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9-10 点击数:


学院签章: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邵俊青、程时雄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副组长:王鸾凤、邵阡

 员:陈雨艳、邓子君赵旭静、韩艳旗、李力、杨弘、彭桢、王圆圆、张踩峰、周明、王鹏、刘远新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7.湖北大学特招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除须满足上述1-6条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

(2)集体项目(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4名或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前8名。个人项目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3名或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前6名。

二、推免生申请类别与申请条件

(一)A 类

申请 A 类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所在学院推免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报所在学科性学院和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或者同时申报所在学科性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遴选。不允许学生同时获得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推荐。学生最终只能获得一个单位的推免资格。

2.楚才学生统一在楚才学院进行推免考核,不得占用学科性学院的推免名额;中途退出楚才学院(指在推免工作开展前)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学科性学院推免时,其学业成绩要依照学科性学院统一标准进行排名,即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二)C类

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进行。

 

推荐原则

一、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学院前三学年核准的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

二、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综合素质成绩认定范围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其他六部分,具体内容见附件1。其中科研成果中的学术期刊认定以校社科字[2022]2号文件见附件2为准竞赛获奖主要指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科技、知识类、文体类竞赛奖励[2023]23号文件见附件3)为准。

附件1中所列条款未提及的奖项,奖励分值由工作组另行认定。

三、排名方式及依据

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实行百分制。

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核准课程成绩×80%+综合素质成绩×20%

四、特殊学术专长者

“特殊学术专长者”必须达到学生所在学科性学院推免条件。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备注

1.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以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价为准。

2.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凡获得推免生资格后本科阶段出国者,学院向其留学学校发送违约告知函;凡获得推免生资格后本科阶段就业者,学院在毕业派遣时,将其违约告知函放入学生档案;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等额扣减学生所在专业后续年份推免生。

3.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资格,如有下列情况(1)记录进档案: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者。

4.202491217:30之前,学生将《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商学院学工办公室(逸夫楼C1008)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推免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表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人

制定推免工作方案

9月9

王鸾凤、邵阡

公示推免工作方案

9月10

邵俊青程时雄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9月11-12日

陈雨艳

审核和评议申请学生材料

9月13-15

邓子君、陈雨艳、赵旭静

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

9月16-19日

王鸾凤、邵阡

学院推免生名单报送

9月20

邓子君赵旭静

注:请各学院依据《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规定时间填写学院推免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时间和负责人。

 

湖北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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