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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数:

一、制订本方案的依据

制订本方案的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2023〕58号)和《湖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2〕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构成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学院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团委书记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1: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邵俊青

副主任委员

程时雄、邵阡

委员

黄晓波、戴勇、陈金勇、彭红霞、刘和旺、喻春娇、谢升峰、曾恒、甄国辉、唐孟今、杨曼艺、李梦

秘书

柯懿洁

三、评审对象、条件、程序及具体规则

(一)评审对象、条件(否决条件)及程序:严格按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评审指标及计分细则

博士生获奖人选根据申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硕士生根据表2计分细则计算排序确定获奖人选。

 

2:硕士研究生评审指标及计分细则

代号

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K1

思想品德

0.05

由申报者导师评定,获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以上表彰者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获校级奖表彰者评分最高不超过80分;未获奖励者评分最高不超过60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K2

学业成绩

0.10

上一年的成绩加权。

K3

科研能力

0.75

1)发表中文一、二、三类重要期刊论文或报告1篇分别计90、80、70分发表英文期刊按中科院分区认定,发表在SSCISCI一区的记90分,发表在SSCISCI二区、三区的记80分,发表在SSCISCI四区的记70分。2)发表CSSCI扩展版论文1篇计50分3)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计30分4)一般论文计20分(最多计2篇)5)案例入选专硕教指委案例库记70分。(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分别计8060分。

K4

社会实践

0.10

入学以来担任过半年或以上(下同)学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校团委职务,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学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的计80分;担任院级学生会副主席、党支部副书记、团委职务、学生助管的计70分;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班长计50分;社会实践、课外文体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计90分,获校级奖励的计50分,每项计分就高不就低。累计不超过100分。

注:(1)综合评分=0.05K1+ 0.10K2 +0.75K3 +0.10K4。全院按综合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序确定。(2)同一成果只赋分一次,有关成果的认定及比照认定,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竞赛类成果认定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3)期刊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报纸理论版论文字数要求在2500字以上。(4)涉及有争议的计分问题时,交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5)并列分数时,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安排,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5人,博士研究生为1人。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可参评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再次参评,但已申报的成果不再计入。 

 

2023年108日

湖北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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