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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9-16 点击数: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邵俊青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副组长:王鸾凤、邵阡

 员:程时雄、冯晓华、甄国辉、陈晓敏、邓子君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7.湖北大学特招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除须满足上述1-6条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

2)集体项目(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4名或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前8名。个人项目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3名或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前6名。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

(一)A类: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1.学院核准的前三学年课程及成绩本专业排名在规定比例之内,且必、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90分。

(二)C类申请者按照校团委发布的《关于招募湖北大学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执行

推荐原则

一、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学院前三学年核准的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

实验班课程成绩单独计算。计算细则详见附件1《湖北大学商学院实验班推免课程成绩计算法则》。

二、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综合素质成绩认定范围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实践服务能力六部分,具体内容为:

1.科研成果

1)发表在SSCISCI检索及中文学术期刊

2)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注:学术期刊认定以校社科字[2022]2号文件为准,见附件2。以湖北大学署名和第一作者(学业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视为学生第一作者)的期刊予以认定,所有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不得加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国际预警期刊不予认定。

2.竞赛获奖

主要指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科技、知识类、文体类竞赛奖励。参照校教字[2021]23号文件,见附件3

(注:以上奖项中取最高一项计算加分,不可累加;以上竞赛获奖单位需为湖北大学,竞赛获奖单位为外单位的不予认定。)

3.参军服兵役等详见《湖北大学商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见附件4

所列条款未提及的奖项,奖励分值由工作组另行认定。

三、排名方式及依据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实行百分制。

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核准课程成绩×80%+综合素质成绩×20%

备注

1.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以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价为准。

2.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凡获得推免生资格后本科阶段出国者,学院向其留学学校发送违约告知函;凡获得推免生资格后本科阶段就业者,学院在毕业派遣时,将其违约告知函放入学生档案;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等额扣减学生所在系后续年份推免生。

3.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资格,如有下列情况(1)记录进档案: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者。

4.202391717:00之前,学生将《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商学学院学工办公室(逸夫楼C1008),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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