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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4-26 点击数: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的组织领导工作。

学院组成复试小组,由不低于3位本学科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办事公正、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严格执行复试工作规范,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学科要求,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质询、考察;复试专家组根据考生的表现现场独立评分;通过综合评议,给出综合面试成绩。采用导师回避制,导师不参加拟招收考生的评分;复试小组依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名。

根据湖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我院实际情况,录取的具体要求是: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对上线考生的总评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报研究生院审批。

 

 

商学院

2017.4.26

湖北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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